法規預告、公告 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109.05.25刊登

**經濟部令:訂定「特定地區臨時登記工廠輔導期間屆滿處理原則」,自109年5月1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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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令 | 中華民國109年5月25日 經中字第10904602480號 |
| 訂定「特定地區臨時登記工廠輔導期間屆滿處理原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十八日生效。 附「特定地區臨時登記工廠輔導期間屆滿處理原則」 部  長 沈榮津 **附件**(請參見PDF) | |

**檔案連結:**特定地區臨時登記工廠輔導期間屆滿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