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3點、第10點規定及第14點附件,自即日生效
法規預告、公告 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110.03.30刊登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3點、第10點規定及第14點附件,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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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令** | 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 經企字第11004601410號 |
| 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三點 、第十點及第十四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三點 、第十點及第十四點附件 部 長 王美花 **附件**(請參見PDF) | |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3點、第10點規定及第14點附件,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