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114.06.04刊登

**財政部令:訂定「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受理營業人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相關參考

<https://www.mof.gov.tw/support/multiplehtml/d5acde37e8f54189945c46ebad368d0a>

營業稅留底退稅(依照上次疫情~上限30萬元):

財政部為協助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營業人及時取得資金,業於今(4)日發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受理營業人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額審核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轉知同仁們知照。

本項作業重點如下:

期間:美國評估及實施關稅政策影響期間

對象:本作業原則發布日營業稅稅籍狀況為營業中之營業人

條件:

1、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支持或協助等相關措施。

2、其他因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致營業收入減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