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請協助宣導「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年度申報
2021/3/17 上午 11:18:58
依據經濟部110.03.15經商字第11002406521號函
主旨:為強化我國洗錢防制,全國公司必須於110年3月31日辦理公司法第22條之1所定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之年度申報,請惠就說明所列事項,協助加強宣導,轉請查照並請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宣導內容:「公司應於110年3月底前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以免受罰,洽詢電話:412-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