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10.04.30電子郵件
內容:配合110年4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規定(房地合一稅2.0)自110年7月1日施行,將進行營所稅電子申報系統修正,經盤點,現行會受要影響作業為營所稅決算及清算網路及媒體申報案件,特會媒體申報案件,目前排定期程如下:
1.修訂之申報書表財政部預計於110年5月31日完成核頒,核頒完成後會以
MAIL提供,相關修改書表如下:
A、結算申報書:
(A)營所稅申報書損益及稅額計算表(第1頁)、
(B)投資人盈餘分配表(第9頁)
(C)年度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規定房屋、土地、第24條之5第4項規定股權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C1頁)
(D)新增頁次:[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房屋、土地、取得以設定地 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股份或出資額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4項規定房屋、土地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
B、清算申報書:
(A)營利事業清算損益及稅額計算表(第1頁)
(B)新增頁次:[ 110年7月1日起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房屋、土地、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股份或出資額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110年7月1日起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4項規定房屋、土地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
2.檔案格式調整配合核頒書表預計110年6月中旬完成提供下載。
3.電子申報系統修改作業預計於110年8月31日完成,110年9月1日提供程式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