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0年3-4月期(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與4月份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申報繳納期間展延
2021/5/20 下午 01:48:24
依據財政部110.05.18台財稅字第11004571101號函
主旨:檢送財政部110年5月18日台財稅字第11004571100號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COVID-19)110年3-4月期(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與4月份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申報繳納期間展延至110年5月31日」,轉請查照轉知。
(財政部)本(110)年3-4月期(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與4月份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申報繳納期間展延至本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