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110.09.10刊登
財政部令: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印花稅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部分,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10年9月10日台財稅字第11004595380號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印花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部分,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印花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部分
部 長 蘇建榮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印花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部分修正規定(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