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0.12.30北區國稅審一字第1100015573號函
主旨:有關本局(北區國稅局)辦理110年度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非現地及現地檢查之通案缺失應行改善事項,請向所屬會加強宣導及教育訓練,轉請查照。
北區國稅局來函:110年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非現地及現地檢查通案缺失應行改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