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第3點、第5點、第6點規定及第4點附件1,自111年1月17日生效
2022/3/21 上午 11:09:22
法規公告、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111.03.18刊登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第3點、第5點、第6點規定及第4點附件1,自111年1月17日生效
經濟部令
中華民國111年3月18日經商字第11102407960號
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五點、第六點及第四點附件一,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七日生效。
附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五點、第六點及第四點附件一
部 長 王美花
經濟部新聞稿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99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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