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財政部111.05.11台財稅字第11100045040號函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影響,依財政部本(111)年4月26日台財稅字第11104572530號令規定,
得展延申報本年3-4月期(含按月申報4月)營業稅者,相關配套措施如說明,轉請查照。
(財政部)展延申報本年3-4月期營業稅者,相關配套措施如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