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1.12.02北區國稅審四字第1110014870號函
主旨:財政部111年8月8日修正「稅籍登記規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部分條文,自112年1月1日施行,並於財政稅務入口網建置「112.1.1網路交易稅籍登記新制專區」及相關便民措施,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並惠予協助宣導,轉請查照。
(北區國稅局)財政稅務入口網建置「112.1.1網路交易稅籍登記新制專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