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111.12.26刊登 經濟部令三則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9點、第10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令:核釋「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第3條第2項第1款所定「百分之三十」之計算方式
經濟部令:核釋「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第3條第2項第2款所定「具有控制能力」,指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對第三地區營利事業具有之情形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台財稅字第11104710040號
訂定「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一百十一年度所得資料試辦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一百十一年度所得資料試辦作業要點」
部 長 蘇建榮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9點、第10點規定,自即日生效.pdf
經濟部令:核釋「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第3條第2項第1款所定「百分之三十」之計算方式.pdf
經濟部令:核釋「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第3條第2項第2款所定「具有控制能力」,指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對第三地區營利事業具有之情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