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1.12.23北區國稅審一字第1110015624號函
主旨:有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辦理111年度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非現地及現地檢查之通案缺失應行改善事項,請向加強宣導及教育訓練,轉請查照。
1111223北區國稅局函111年防制洗錢非現地及現地檢查通案缺失應行改善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