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112.05.04刊登
財政部公告:侯廼爵、王瓊遙、蘇朝慶、李素幸及李佩菁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因記帳士法第35條第4項第1款規定應付懲戒情事交付懲戒事件,經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侯廼爵、王瓊遙、蘇朝慶、李素幸及李佩菁各申誡1次確定
財政部公告:陳建維、劉昱杉、王怡閔、蔡瀅秀及葉素鳳記帳士分別因記帳士法第26條第1款或第6款規定應付懲戒情事交付懲戒事件,經記帳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陳建維及王怡閔申誡1次、劉昱杉及葉素鳳警告1次、蔡瀅秀停止執行業務1年6個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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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懲戒委員會決議
記帳士懲戒委員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