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3.03.05北區國稅營所字第1130001667號函
主旨:為研訂113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及同業利潤標準,請惠予轉知所輔導之營利事業透過所屬同業公會提供修訂意見及統計資料,
俾供修訂前開標準之參考,轉請查照。
(北區國稅局)研訂113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pdf
附表一.xlsx
附表二.xlsx